甲方(广告主):
乙方(发布方):
鉴于甲方拟于2024年度开展品牌宣传与市场推广活动,并委托乙方提供广告发布服务,双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合同条款,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服务内容
1.1 乙方为甲方提供2024年度广告发布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媒介排期、广告投放执行、投放数据监测及结案报告编制。
1.2 具体媒介形式、发布平台、刊例位置、发布时段、投放数量及执行标准详见附件一《广告发布排期表》及附件二《投放执行标准》。
1.3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广告素材(包括文案、图片、视频等),并保证素材内容真实、合法,符合《广告法》及相关监管要求。
第二条 投放周期
2.1 本合同投放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
2.2 各阶段投放时间及频次以附件一排期表为准;如遇特殊节点(如节假日、品牌重大活动),双方可另行书面确认调整。
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
3.1 本合同广告发布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),含税。该费用包括媒介发布费、执行服务费及相关监测费用,具体分项报价见附件三《费用明细表》。
3.2 支付方式:
(1)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%作为预付款;
(2)每季度首个工作日,甲方支付当季投放金额的50%作为进度款;
(3)年度投放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,甲方支付剩余尾款。
3.3 乙方应在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。
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
4.1 甲方权利义务:
(1)按约定及时提供广告素材并保证其真实性、合法性;
(2)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;
(3)有权对乙方发布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,要求乙方提供投放数据及监播证明。
4.2 乙方权利义务:
(1)按附件约定的媒介、时段、频次及时发布广告;
(2)保证广告发布质量,如发生漏播、错播,应按“漏一补二”原则予以补播;
(3)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投放报告,包括投放截图、监测数据及效果分析;
(4)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委托第三方。
第五条 广告内容审查
5.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依法履行审核义务,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;甲方拒不修改的,乙方有权拒绝发布,且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5.2 因广告内容违法导致的行政处罚或第三方索赔,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;乙方明知或应知内容违法仍发布的,承担相应连带责任。
第六条 验收与结案
6.1 每阶段投放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,乙方提交阶段投放报告及监播证明,甲方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确认,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。
6.2 年度投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,乙方提交年度结案报告,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第三条约定支付尾款。
第七条 违约责任
7.1 甲方逾期付款的,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30日的,乙方有权暂停投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7.2 乙方未按约定发布广告的,应按漏播、错播部分对应金额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;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项及赔偿损失。
7.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,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。
第八条 保密条款
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投放数据及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。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持续有效。
第九条 不可抗力
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,遭遇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,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,互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第十条 争议解决
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一条 其他
11.1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2 本合同一式肆份,甲乙双方各执贰份,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盖章):
授权代表:
日期:
乙方(盖章):
授权代表:
日期:
附件:
附件一《广告发布排期表》
附件二《投放执行标准》
附件三《费用明细表》